各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4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
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及政治辅导员(含编外全职聘用)。
二、认定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满足以下要求。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持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 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 2。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高等院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 号)(附件 3)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4)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4 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 9 月中旬开始。具
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注册
1. 申 请 人 在 “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 网 址http://www.jszg.edu.cn,使用 Google 浏览器和 IE9 以上浏览器)进行账号注册。
2.注册操作步骤:点击“网上办事”栏目,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注: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 9 9 月 月 4 14 日 日 9 90 :00 至 至 9 9 月 月 3 23 日 日 1 16 6 :00,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操作步骤:点击“网上办事”栏目,进入“教师资格
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须知”,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 010-56761296。
(三)材料上传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9 月24 日 日 9:00 至 9 月 25 日0 17:00 登录“广东省 2024 年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gdgsrd.gspxonline.com/,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申请人登录“省评审系统”的账号密码将于 9 月 23 日 17:00
后通过短信发送至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9 月 24 日 9:00 起方可登录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广东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操作说明-申请人》(附件 6)。
注: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上
传。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填错申报信息或提交材料不全造成认定不成功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学校组织的教职工年度体检无效)务必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 年修订)”,体检照片应与在申请人“省评审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白底照片),体检医院应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申请人须在“省评审系统”上传体检表原件,体检结论栏须有“合格”字样,无“合格”结论的体检表将会退回。备孕等情形不做胸透的申请人,体检表上须有说明。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各二级单位成立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测评小组。各部门请于9月19 日前完成对有关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评(详见附件 7)。
(三)港澳台居民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8、9),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学校,再由学校统一提交至“省评审系统”。函件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凭函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香港或澳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两地警务部门办理完毕后,会将核查情况通报省教育厅,申请人无需再次提交材料。
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学校。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时通知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注:申报教学系列职称(含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型、课程与教学论、思政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等)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申报职称。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