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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系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日期: 2006-11-10 ] 阅读: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的职能作用,使教研室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根据《惠州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建筑与土木工程系下设建筑学和土木工程两个教研室,由教研室根据教学要求,组织与管理所属学科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活动。

第二条 教研室实行室主任负责制,在系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课程建设工作,指导本教研室教学,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教研室全体成员应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自觉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 教研室负责实施教学计划中应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

教研室负责安排和完成系内下达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实验课、习题课、辅导答疑、考试、考查、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的改革工作。

每学期的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师教学任务的分工方案,应于前一学期中制定出来,并经全体教师充分讨论,要全面而合理地安排每位教师的工作,以便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

教研室应组织好考试和考查的命题和评阅工作。要逐步完善各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建设。阅卷评分应公平合理,严肃教学纪律,严格教考分离。

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进行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评分和答辩工作。

第五条 教研室负责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建设。

教研室根据各个教学环节提出的具体教学要求,组织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教学过程控制、质量控制规范;组织编写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论文或课程设计指导书;组织建设各门课程的套题或试题库;改革教学手段,组织制作教学模型、CAI课件等教学资料。

第六条 教研室负责组织教材建设。

教研室对本室所开课程使用的教材要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注意不断更新教材体系,选用新版优秀教材,必要时,组织力量编写参考资料或补充讲义。

第七条 教研室负责组织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教研室在紧密结合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实际的基础上,开展教学法研究,推动课程建设与改革。每学年、学期初应制定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年末、学期末进行总结。

第八条 教研室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教研室应根据我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工作和课程建设的需要,并结合学科发展,组织制定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既有长期的设想,又有年度的实施计划,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和改善教研室教师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和知识能力结构,使之逐步优化。根据组织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培养提高规划,对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帮助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第九条 教研室负责所属课程实验课和教学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教研室负责制定本教研室承担课程部分的实验室建设和购置仪器设备计划,协助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建设工作。教研室应逐步加强了社会联系和交流,努力建设课外教学实践基地。

第十条 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社会服务。

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教研室可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教师开展社会服务。

第十一条 教研室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好对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平时及阶段性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教研室实行如下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教研室至少每两周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会。在教研活动时间里要安排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研究教学计划,讨论编写教学大纲与教材,审议备课中的问题,组织观摩教学,审查考题与评分,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举行新知识评介活动或学术交流,讨论教学法等内容,以及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

2、听课制度。

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平均每两周一次,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革意见,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要经常化、制度化、有听课记录,并于观摩教学后及时认真地组织好评议,带动全室把好课堂讲授质量关。

3、考勤制度。

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

4、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教研室主任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讲稿教案、辅导记录、学生作业本、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结合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开学生教师座谈会,收集学生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做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按教学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5、教学档案工作制度。

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设教研室会议记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填写,记载教研室的重要工作,记录教研室会议的内容。

 

附件:教研室各项活动形成的教学档案提交要求

为建立建立和积累充分的基础材料,迎接本科及学士学位评估,现将教研室各项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及要求列举如下:

1、第一周:审定《教学进度表》,提交《教研室工作计划》,要求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份。教研室工作计划上墙公告。

2、第三周:审定并提交《教学大纲》,要求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式两份。教学大纲上网公布。

3、第十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组织编写并提交期末试卷,要求严格按大纲编制,实行教考分离。

4、第十二周:填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确定教材。

5、第十八周:提交《教研室工作总结》

6、在每次教研活动之后,当天填写提交《会议记录》或《教研室活动记录》。其他按细则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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